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提高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1年度第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为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启明学院2008~2010级学习特优生、各实验班和创新团队。
2. 2008~2010级各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说明
1.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2.每项目组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不少于2人,申报表中要有详细的人员分工说明;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3.已承担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
4.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5. 请院(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鼓励各院(系)设立院(系)级项目,学校将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的情况作为各院(系)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6. 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学校计划将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等研究性学习方式作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表》(附件一)、《项目统计表》(附件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三)、《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四)。
2.指导教师推荐,并签署意见。
3.院(系)预评,确定本院(系)申报项目;汇总本院(系)《项目统计表》、《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本次校级科技创新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份;
2.《项目统计表(汇总)》(需排序)(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3.《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汇总)》(电子版)一份;
4.《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汇总)》(电子版)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院系汇总后用资料袋封装,并将汇总后的《项目统计表汇总表》贴在资料袋封面上,于2011年6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zhangyanming38@126.com。
联系人:张雁明
联系电话:87542323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
2.项目统计表
3.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
4.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