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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20    浏览:

    各院(系)、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进行评选,其中高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如下:

    1.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主讲课程的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一般应从国家级教学名师,湖北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人选中遴选,若申报人员未满额,可从校级教学名师中增选。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其它评选条款参照《“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二、评选步骤与方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组织评议后向学校推荐,并提交申报教师的相关材料。各院(系)可按评选条件至多择优推荐1人。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本次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推荐人选。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A4纸张印制)一式2份;

    2.《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A3纸张,可双面印制)一式25份;

    3.《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A4纸张,可双面印制)一式5份;

    4.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附件材料1份,附件中应含申报表中所填内容涉及到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教科研成果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近5年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及主持的厅局级以上课题(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等;

    5.《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人选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

    以上表格及相关文件下载网址为:http://jyt.hubei.gov.cn/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院(系)将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材料于2019年11月25日以前,以本科教学为主的,报送教务处专业认证与评估科;以研究生教学为主的,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教务处专业认证与评估科  陈老师  联系电话:87543359

         研究生院培养处       徐老师  联系电话:87542752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2.鄂教师〔2015〕5号

        3.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4.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5.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

        6.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人选诚信承诺书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sign_end>

    <sign_start>2019年11月20日<sign_end>

    • 附件【附件5 一览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 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鄂教师〔2015〕5号.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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