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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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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6、2015级(五年制)学生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16    浏览:

    各院(系):

    2017~2018学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七校联合办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2016、2015级(五年制)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学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1.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第一学年度课程加权平均总成绩80分及以上(含80分)或课程加权平均总成绩在主修专业排名前50%的2016、2015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两个课程成绩要求必须满足一个条件)。 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016、2015级(五年制)学生不得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16~2017学年度第一、二学期考试课程。

    2.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15、2014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3.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双学位的学生,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两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二、报名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6、2015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可报名,“七校联合办学”各高校网上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0~24日。

    2.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条件

    (1)要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先获得主修学位(主修学位不能为破格授予的),如主修英语专业的学生,则需要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

    (2)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16]19号)第九章第七十三条规定:在修读辅修学位阶段,凡主修专业必修课出现2门以上(含2门)课程不及格者,学校终止其辅修或攻读双学位学位资格。

    (3)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

    (4)所颁发辅修学位证的专业后加“(辅修)”字样。

    3.个人报名程序

    (1)下载并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

    (2)进入“七校联合报名”网(http://ut7.ccnu.edu.cn/),登录个人报名信息,点击“网上预报名”栏,按以下基本流程完成七校联合学生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基本流程如下:

    ●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报名信息必须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后再提交,一旦成功提交,部分信息将不允许自行修改和撤销重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承担,预报名截止期后网站将自动关闭报名系统);

    ●选择主修和辅修学校和专业,检查是否可以报名(必须跨专业辅修原则);

    ●提示学校特别要求信息,并确认主辅修学校和专业;

    ●填写个人详细信息;

    ●提示提交成功,提示打印报名信息;

    ●修改和打印个人报名信息(打印报名信息以作报名成功凭证)。

    4.院(系)集体报名

    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6、2015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院、系审核表》(11月29日在本科教务群公布)输入学生2016~2017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加权平均总成绩及专业排名(含专业、人数排名),并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纸质《2016、2015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院、系审核汇总表》(合格名单)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并将Excel电子版发至到电子邮箱:shijun@mail.hust.edu.cn。

    5.学费标准、缴费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2)缴费时间、地点及领取听课证

    2016、2015级(五年制)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12月13日全天、14日上午、15日全天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东边财务处楼三楼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8年1月15~17日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领取听课证。

    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15、2014级(五年制)学生请于2018年1月10日全天、11日上午、12日全天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下一年度修读的缴费手续(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8年2月26~28日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领取听课证。

    (3)特优生学费减半手续

    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习特优生,学费减半。在修读辅修、双学位期间只能减免1次。

    有关学生在学校规定缴费时间内同步进行。相关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4)学费退费期限

    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所交学费自2018年3月9日后一律不退还。

    6.限报专业录取

    报名修读“七校联合办学”限招人数专业的学生将按各专业可录取总人数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届时公布,各校开办专业限招人数见附件一。

    7. 改报专业手续

    不在名单内(报名后未予录取)的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于2017年12月8日、11日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改报其他专业手续。

    三、有关教学安排

    1.2016级、2015、2014级(五年制)学生凭“七校听课卡”,按课表到有关学校指定地点上课。

    2.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七校联合办学”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1.有关报名事宜

    咨询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南三楼三楼307室);

    联系电话:87542523;联系人:石老师。

    2.有关学费缴费事宜

    咨询部门: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东边财务处楼三楼大厅);

    联系电话:87557413;联系人:龚老师。


    附件:1.“七校联合办学” 2017-2018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2.“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7年11月14日 <sign_end>


    • 附件【附件1:七校联合办学2017-2018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辅修)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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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生院地址:南三楼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542123  邮箱:jwc@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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