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相关院系:
为深入贯彻学校专题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各单位“双肩挑”干部管理与教学工作的协调推进,充分激发各单位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本科生院〔2025〕34号)、《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本科生院〔2025〕29号)及《关于“双肩挑”干部教学科研工作量减免专题讨论会会议纪要》精神,现就各单位明确“双肩挑”干部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减免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担任学校各级机构处级干部的教授、副教授教师,即“双肩挑”干部,肩负着学校管理与教学双重职责,为平衡其工作精力分配,体现学校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各单位及院系需严格按照“差异化管理、因地制宜”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双肩挑”干部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减免实施细则,确保减免标准合理、操作流程规范、考核管理有序,既保障管理工作高效开展,又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质量。
二、减免标准
各单位需围绕课堂教学学时(含本科生、研究生的理论课程、实验课程、课程设计的实际授课课时)和教育教学工作量(含本科生、研究生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建设与学生指导的等效课时)两类,制定量化可执行的减免标准。
1.各单位及院系党政正职、机关职能部门“双肩挑”干部,结合管理工作强度确定两类减免标准。
2.各单位及院系党政副职“双肩挑”干部,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确定两类减免标准。
3.需明确具体减免学时数或比例,不得笼统表述“酌情减免”,同时明确各类等效课时折算规则,确保政策衔接一致。
三、实施细则的制定要求
各单位及院系制定的实施细则需包含以下内容:
1.各单位及院系“双肩挑”干部范围界定,明确适用减免政策的岗位清单(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人事编号、职称、校内外任职职务等信息)。
2.课堂教学学时、教育教学工作量两类学时减免的具体计算方式、操作流程。
3.减免后的教学工作考核要求,确保减免不降低教学工作质量。
4.实施细则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岗位变动、工作任务调整等情况及时优化。实施细则需经单位及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确保民主决策、科学规范。
四、实施细则的报送备案
1.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双肩挑”干部教学工作量减免实施细则(加盖院系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及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备案。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实施细则进行汇总梳理,对不符合学校要求的细则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报送部门及联系人:
(1)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87542523-805,邮箱:shijun@hust.edu.cn
(2)研究生院教学运行与过程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87559923,邮箱:pyc@mail.hust.edu.cn
3.各单位及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推进减免实施细则制定与备案工作,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有关负责老师联系。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6年2月8日